廣亞學校財團法人育達科技大學
105年度教育部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運用專案內部稽核計畫
【第壹部分】經費支用與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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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稽核要項 |
查核重點 |
預定稽核時間 |
稽核人員 |
備註 |
1 |
1.經費執行分配比例-相關比例計算不含自籌款金額 |
1.1學校自籌款(配合款)占總獎勵補助款比例應≧10% |
106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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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毓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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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 |
1.2資本門占總獎勵補助款比例應介於7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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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經常門占總獎勵補助款比例應介於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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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得支用獎勵補助款於興建校舍工程建築、建築貸款利息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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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若支用於重大天然災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所致需修繕之校舍工程,應於支用計畫敘明理由並報部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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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教學及研究等設備占資本門比例應≧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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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圖書館自動化及圖書期刊、教學媒體等設備占資本門比例應≧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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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學輔相關設備占資本門比例應≧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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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改善教學及師資結構等項目占經常門比例應≧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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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行政人員業務研習及進修占經常門比例應≦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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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輔相關工作經費占經常門比例應≧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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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外聘社團指導教師鐘點費占經常門學輔相關工作經費比例應≦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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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經、資門歸類 |
2.1經、資門之劃分應依「財物標準分類」規定辦理-單價1萬元以上且耐用年限超過2年者列作資本支出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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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毓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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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3 |
3.獎勵補助經費使用時之申請程序 |
3.1針對獎勵補助經費之使用,應明訂申請程序相關規定 |
【第壹部分】經費支用與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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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稽核要項 |
查核重點 |
預定稽核時間 |
稽核人員 |
備註 |
4 |
4.專責小組之組成辦法、成員及運作情形 |
4.1應設置專責小組並訂定其組成辦法(內容包含如:組成成員、開議門檻、表決門檻、召開次數…等)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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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毓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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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成員應包括各科系(含共同科)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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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各科系代表應由各科系自行推舉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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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應依學校所訂辦法執行(如:組成成員、開議門檻、表決門檻、召開次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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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專款專帳處理原則 |
5.1各項獎勵補助經費應據實核支,並採專款專帳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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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獎勵補助款支出憑證之處理 |
6.1應依「教育部獎補助款支出憑證免送審配合作業相關事項」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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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應依「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會計事務處理原則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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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原支用計畫變更之處理 |
7.1獎勵補助款支用項目、規格、數量及細項等改變,應經專責小組通過,會議紀錄(包括簽到單)、變更項目對照表及理由應存校備查 |
10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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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毓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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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8.獎勵補助款執行年度之認定 |
8.1應配合政府會計年度(1.1~12.31),於年度內執行完竣-經常門完成付款程序,資本門完成驗收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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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若未執行完畢,應於當年度12.25前行文報部辦理保留,並於規定期限內執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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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相關資料上網公告情形 |
9.1獎勵補助款使用情形、前一學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相關會議紀錄及核配版支用計畫書是否公告於學校網站 |
【第貳部分】經常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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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稽核要項 |
查核重點 |
預定稽核時間 |
稽核人員 |
備註 |
1 |
1.獎勵補助教師相關辦法制度及辦理情形 |
1.1獎勵補助教師辦法及相關制度應予明訂(內容包含如:申請程序、審查程序、審查標準、核發金額…等)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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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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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1.2獎勵補助教師辦法應經相關會議審核通過後,依學校相關行政程序公告周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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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獎勵補助教師案件之執行應符合改善教學及師資結構為主之支用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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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應避免集中於少數人或特定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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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相關案件之執行應於法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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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應依學校所訂辦法規章執行(如:申請程序、審查程序、審查標準、核發金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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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行政人員相關業務研習及進修活動之辦理 |
2.1行政人員業務研習及進修活動相關辦法應經行政會議通過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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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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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2.2行政人員研習及進修案件應與其業務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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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應避免集中於少數人或特定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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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相關案件之執行應於法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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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應依學校所訂辦法規章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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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經費支用項目及標準 |
3.1不得以獎勵補助款補助無授課事實、領有公家月退俸之教師薪資 |
10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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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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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3.2接受薪資補助教師應符合學校專任教師基本授課時數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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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支用項目及標準應參考「中央政府各機關用途別科目分類及執行標準表」之規定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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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校內自辦研習活動應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相關規定辦理 |
10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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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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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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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經常門經費規劃與執行 |
4.1獎勵補助案件之執行與原計畫(核定版支用計畫書)之差異幅度應在合理範圍(20%內) |
10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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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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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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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獎勵補助案件之執行應有具體成果或報告留校備供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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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執行清冊獎勵補助案件之填寫是否完整、正確 |
【第參部分】資本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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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稽核要項 |
查核重點 |
預定稽核時間 |
稽核人員 |
備註 |
1 |
1.請採購及財產管理辦法、制度 |
1.1應參考「政府採購法」由總務單位負責訂定校內請採購規定及作業流程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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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毓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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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1.2校內請採購規定及作業流程應經校務會議及董事會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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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財產管理辦法或規章應予明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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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財產管理辦法應包含使用年限及報廢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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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請採購程序及實施 |
2.1應依學校所訂請採購規定及作業流程執行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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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毓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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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2.2符合「政府採購法」第4條規範之採購案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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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各項採購單價應參照臺灣銀行聯合採購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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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資本門經費規劃與執行 |
3.1採購案件之執行與原計畫(核定版支用計畫書)之差異幅度應在合理範圍(20%內) |
10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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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毓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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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12、16 休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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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應優先支用於教學儀器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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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應區分獎勵補助款及自籌款支應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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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財產管理及使用情形 |
4.1儀器設備應納入電腦財產管理系統 |
10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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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毓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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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相關資料應確實登錄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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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儀器設備應列有「○○○年度教育部獎補助」字樣之標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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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儀器設備應拍照存校備查,照片並註明設備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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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圖書、期刊及教學媒體軟體應加蓋「○○○年度教育部獎補助」字樣之戳章 |
10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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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毓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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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應符合「一物一號」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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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設備購置清冊應將大項目之細項廠牌規格、型號及校產編號等註明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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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財產移轉、借用、報廢及遺失處理 |
5.1應有相關規範明訂財產之移轉、借用、報廢及遺失處理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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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毓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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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5.2應依學校所訂辦法規章執行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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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財產移轉、借用、報廢及遺失相關記錄應予完備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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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財產盤點制度及執行 |
6.1財產盤點相關辦法或機制應予明訂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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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毓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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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財產盤點制度實施應與學校規定相符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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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財產盤點相關記錄應予完備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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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部分】前一年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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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稽核要項 |
查核重點 |
缺失及異常事項 |
預定稽核時間 |
稽核人員 |
備註 |
1 |
專責小組之組成辦法、成員及運作情形 |
【104年度支用計畫書審查意見】 |
103.9.25專責小組會議旨在審議104年度獎勵補助款預估金額及經、資門經費支用原則,會議簽到表顯示有1/3委員缺席(應出席30人,實際出席20人)。雖無違反規定情形,惟建議再加強宣導重視專責小組會議之職能,鼓勵委員積極參與,以充分表達意見及發揮經費審議功能。。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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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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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經常門經費規劃與執行 |
【104年度支用計畫書審查意見】 |
高達 41.78%之經常門經費挹注於其他項及單價1 萬元以下物品,恐因而影響對「改善教學及師資結構」經費之投入。宜再衡酌「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核配及申請要點」第9 點第(5)款第1目規定,審慎評估其實施成效,及其與校務中長程發展之關聯性,以實質改善教學及師資結構。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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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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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本門經費規劃與執行 |
【104年度支用計畫書審查意見】 |
優先序12資本門運動防護墊兩條,原估80,000元*2共160,000元,實際購價37,300元*2共74,600元;序號13落地運動防護墊原估18,000元,實際購價12,000元;序號14跳台組原估15,000元,實購12,000元,顯示原詢價目不夠確實。 |
10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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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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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本門經費規劃與執行 |
【104年度支用計畫書審查意見】 |
資本門經費之最終付款日期為次年之1月15日,若未於該日期前完成付款,則經費須繳回教育部,因此執行清冊付款完成日之正確填寫非常重要。經查標餘款3電腦主機及標餘款4節能投光燈之付款完成日,執行清冊註明為103年12月31日,而實際付款日卻為104年1月9日,因此建議學校宜重新檢視執行清冊付款完成日是否正確,若不正確宜儘速向教育部申請更正。 |
10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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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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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 |
5 |
請採購程序及實施 |
【104年度支用計畫書審查意見】 |
標餘款4節能投光燈採購案496,412元,校長核准簽訂採購合約日為104年1月14日,實際簽約日期103年12月23日,實際付款日期104年1月9日,學校宜於校長核准後再行簽訂採購合約及付款,以保障學校權益。 |
10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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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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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6 |
請採購程序及實施 |
【104年度支用計畫書審查意見】 |
學校驗收單之驗收結果列有「性能經使用單位測試結果」,建議宜由測試人員親自填寫並簽章以示負責。(低階繪圖工作站伺服器71台,測試人未簽章;資訊管理系軟體1,890,000元,幼兒保育系教學實習專業教室設備建置2,450,600元,測試紀錄及簽章均非由本人親自填寫,而由記錄人員代寫) |
10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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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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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