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达科大 稽核组

104年度奖补助款经费运用期中稽核报告

  • 2015-07-31
  • 稽核组
广亚学校财团法人 育达科技大学
104年度奖励补助经费期中内部稽核报告
【第壹部分】经费支用与规划
稽核要项
查核重点
查核说明及建议
处理措施或改善计画
备注
2.经、资门归类
2.1经、资门之划分应依「财物标准分类」规定办理-单价1万元以上且耐用年限在2年以上者,列作资本支出。
1. 本校财物管理办法第2条已明订财产与物品分类。
2.抽查购置并验收财物,均明列总价、使用年限,列入财产作为资本支出,符合财物标准分类之规定。
符合规定
 
3.奖励补助经费使用时之申请程序
3.1针对奖励补助经费之使用,应明订申请程序相关规定
1. 查本校奖励补助经费之运用,资本门与经常门之比为7030。其中,资本门部分,由研发处提供相关资料,提报专责小组审议分配原则与规划,通过后,再请各单位提报完整预算资料,经研发处汇整,并请总务处与资图处等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后做成建议案,提报专责小组议决;经常门部分,程序与资本门同。
2. 经专责小组议决通过之经费使用,由各执行单位明订申请程序与作业办法,并依照办法据以实行,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4.专责小组之组成办法、成员及运作情形
4.1应设置专责小组并订定其组成办法(内容包含如:组成成员、开议门槛、表决门槛、召开次数…等)
经查本校订有「广亚学校财团法人育达科技大学办理教育部整体发展经费奖励补助款事宜专责小组组织办法」,全法共七条条文,明订组成成员、开议门槛、表决门槛、召开次数等规定,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4.2成员应包括各科系(含共同科)代表
经查专责小组会议签到表成员,除当然代表14位外,另通识教育中心与全校16个系的代表有17位,共计31位,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4.3各科系代表应由各科系自行推举产生
经抽查休閒运动管理系于103/12/30召开之103学年度第1学期第6次系务会议纪录中,临时动议第三案:
决议推选蔡秀芳副教授担任104年教育部整体发展经费奖励补助款专责小组委员。
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4.4应依学校所订办法执行(如:组成成员、开议门槛、表决门槛、召开次数…等)
经查至稽核日止,专责小组已于104/3/26、召开会议1次,符合每学期至少召开会议1次之规定(历次会议出席人数均符合开会法定人数),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5.专款专帐处理原则
5.1各项奖励补助经费应据实核支,并采专款专帐管理
1.各项奖励补助经费采专款专帐管理,并设置经费来源类别-「奖补助计画」作为控管。
2.经抽查本校104年度教师一般研习补助,教师国际证照皆据实核支,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6.奖励补助款支出凭证之处理
6.1应依「教育部奖补助款支出凭证免送审配合作业相关事项」办理
抽查项目之缴费收据已列出具日期、载明品名、单价、数量及总金额,附贴于支出凭证簿,并具经办人、一(二)级主管、会计、事务组、会计主任及校长之签章(加押日期),分别妥善整理成册,依「教育部奖补助款支出凭证免送审配合作业相关事项」办理,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6.2应依「学校财团法人及所设私立学校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会计事务处理原则办理
1、会计事务处理原则
教育部已经将该规定名称修正为「学校财团法人及所设私立学校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并自101/08/01生效。
②订有本校「会计制度」做为会计事务处理原则之依据。已依「学校财团法人及所设私立学校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会计事务处理原则及本校「会计制度」办理,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第贰部分】经常门
稽核要项
查核重点
查核说明及建议
处理措施或改善计画
备注
1.奖励补助教师相关办法制度及办理情形
1.1奖励补助教师办法及相关制度应予明订(内容包含如:申请程序、审查程序、审查标准、核发金额…等)
本校奖励补助教师办法已公布于网页上,相关规定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1.2奖励补助教师办法应经相关会议审核通过后,依学校相关行政程序公告周知
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1.3奖励补助教师案件之执行应符合改善教学及师资结构为主之支用精神。
因校内申请程序皆已电子化,经人事单位配合抽查所调阅之资料皆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1.4应避免集中于少数人或特定对象。
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1.5相关案件之执行应于法有据
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1.6应依学校所订办法规章执行(如:申请程序、审查程序、审查标准、核发金额…等)
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2.行政人员相关业务研习及进修活动之办理
2.1行政人员业务研习及进修活动相关办法应经行政会议通过。
行政人员业务研习及进修活动相关办法皆已公布于网页上,经行政会议通过,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2.2行政人员研习及进修案件应与其业务相关
因校内申请程序皆以电子化,经人事单位配合抽查所调阅之资料皆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2.3应避免集中于少数人或特定对象
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2.4相关案件之执行应于法有据
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2.5应依学校所订办法规章执行
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第参部分】资本门
稽核要项
查核重点
查核说明及建议
处理措施或改善计画
备注
1.请采购及财产管理办法、制度
1.1应参考「政府采购法」由总务单位负责订定校内请采购规定及作业流程
1. 民国90613日参考「政府采购法」立法宗旨,已订定「广亚学校财团法人育达科技大学采购办法」,并依相关规定于96年、99年、100年、102年修正。
2.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1.2校内请采购规定及作业流程应经校务会议及董事会通过
1.本校采购办法第29条订有明文「本办法经校务会议、董事会通过,自发布日施行」,经查现行办法于102828日第24次校务会议通过,1021118日第6届第7次董事会通过。
2.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1.3财产管理办法或规章应予明订
1.民国90613日已订有「广亚学校财团法人育达科技大学财物管理办法」,最近一次于102717日行政会议修正,并于102730日育亚(秘)字第1020004691号令发布。
2.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1.4财产管理办法应包含使用年限及报废规定
1.关于财物(财产与物品)之使用年限及报废规定,本校财物管理办法第3条与第27条至第32条订有明文。
2.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2.请采购程序及实施
2.1应依学校所订请采购规定及作业流程执行
1. 104年度奖励补助款已全数完成核销并付款。
2. 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2.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条规范之采购案应依「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办理
1.依本校「采购办法」第5条:本校接受政府机关补助办理采购,其补助金额占采购金额半数以上,且补助款在公告金额以上者,适用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并应受该机关之监督。抽查104421日「E 化资讯讲桌控制整合、VHF 高功率双频无线麦克风组、长距离音效器采购案,优先序#1#4#52」之采购招商须知与采购比议价案签呈内容。
2.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2.3各项采购单价应参照台湾银行联合采购标准
1.本校各项采购单价以参照台湾银行联合采购标准为原则。经抽查1041210日办理电脑教室延寿计划,个人电脑主机42台(资本门经费需求学生事务及辅导相关设备规格说明书,标馀款优先序#2)总价$994,980元,订购案之签呈内容与拟办事项。
2.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5.财产移转、借用、报废及遗失处理
5.1应有相关规范明订财产之移转、借用、报废及遗失处理
本校财物管理办法第4条第2款、第14条第2款及第22条明订移转,借用之凭证,表单及程序;第27条至第32条明定报废、遗失之程序;第4条第4款、第14条第3款明订凭证及表单之填造;第34条第45款明定订保管人之责任,上述内容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5.2应依学校所订办法规章执行
依本校财物管理办法第29条关于财物报废之认定,其为已达使用年限之电脑资讯类者应由保管单位会同资讯图书处会勘后认定之。
经抽查通识教育中心104/05/22动产损报废申请表(单号:GL0810405220001)、资讯管理系104/06/10动产损报废申请表(单号:GL0810406100004)、招生事务中心104/05/29动产损报废申请表(单号:GL0810405290001)均为已达使用年限之电脑资讯类报废财物,且经资讯图书处之会签,与本校财物管理办法之规定相符。
 
符合规定
 
5.3财产移转、借用、报废及遗失相关记录应予完备
抽查总务处事务组各月份之「动产减损报废申请表」清册,对于财产编号、报废序号、财产名称、存放地点、购置日期、单总价、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已提折旧数额、减损报废原因、残馀价值都有完备纪录,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6.财产盘点制度及执行
6.1财产盘点相关办法或机制应予明订
本校财物管理办法第3334条已明订财务盘点之方式与相关处理事项,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6.2财产盘点制度实施应与学校规定相符
1. 依本校财物管理办法第33条关于财物定期盘点系采学年度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于每学年度第一学期由总务处列册经保管单位自行盘点后于二月底前将盘点明细清册核章后送总务处事务组备查;第二阶段则为总务处复盘。
2. 总务处104/01/05之会办单内容显示全校财产进行盘点作业必须于104/02/11前办妥初盘,抽查通识教育中心于104/02/10日完成
3. 第二阶段复盘自104/03/1606/16日完成,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6.3财产盘点相关记录应予完备
抽查104/04/08休閒运动系年度盘点清册(非消耗品)之相关纪录包括有购置日期、财产编号、财产名称、厂牌型式、单总价、保管人、存置地点、年限等堪称完备,符合查核重点。
符合规定
 
 
 
 
【第肆部分】前一年度缺失及異常事项改善情形
稽核报告
出具日期
稽核要项
查核重点
缺失及異常事项
实际改善情形
备注
 
奖励补助教师相关办法制度及办理情形
102年度私立技专校院整体发展奖励补助经费书审意见】:
学校「奖助专任教师改进教学办法」有关教材编制、教具制作等之评审,仅于第4条第2款提及「经教务处初审,再由教务处召集各学院院长及通识教育中心主任审核」,似未订有客观之审查标准,相关作业之严谨度有补强空间。
追踪前期缺失,教务处已针对审查标准列出评分规范与比例,强化审查条件,同意结案。
受查单位:教务处
 
 
行政人员相关业务研习及进修活动之办理
102年度私立技专校院整体发展奖励补助经费书审意见】: 
「办理国际学术研讨会补助计画」第7条规定:「…应于研讨会结束后2个月内,缴交乙份『成果报告书』」,惟经抽查学校所提供之校内自办研习活动成果资料,均仅见活动照片及论文集,似与「成果报告书」之要求有所出入,恐难以呼应「教育部奖励补助私立技专校院整体发展经费核配及申请要点」第10点第(5)款第6目「奖励补助案件应…有具体成果或报告留校备供查考」之规定。
追踪前期缺失,国际处已要求各单位依照要求完成成果手册,同意结案。
受查单位:国际处
 
 
 
 
 
 
 
签核栏
稽核人员
稽核主管
校长
 
 
 
※上列稽核人员、主管于担任内部稽核人员期间,应非专责小组成员或曾参与相关采购作业程序,并依学校所订内控制度相关规范执行,另应参与相关专业研习或训练。
※本格式所设计之稽核要项及查核重点仅列述奖励补助款执行时应遵循之一般性原则,学校应依风险评估结果及稽核程式,自行斟酌调整增删项目;另有关「查核说明及建议」宜明确表达所抽查之案件及查核结果为何。
※本稽核报告经校长核准后,应于228日前上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