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长遴选委员组成人数与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二、校长遴选委员开会时,委员是否亲自出席签到。
三、校长遴选委员会之委员是否确为无给职,但得酌支出席费及交通费。
四、校长侯选人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检附相关资料及其愿任校长候选人同意书。
五、遴选委员会投票决定校长候选人之推荐名单及顺序时,应有全体委员人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出席,并经出席委员人数三分之二(含)以上之同意。
六、校长违反私立学校法等相关法令时,是否依规定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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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内办理校长续聘作业(佐证:104年1月29日广亚学校财团法人第6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纪录)。
二、校长续聘作业开会时,董事会应出席13人,请假3人,实到10人(亲自出席并有签到佐证)。
三、校长续聘资格符合规定,检附校务整体规划书及其愿任校长候选人同意书。
四、投票决定校长续聘得票结果,与会全体董事8人,全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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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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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任期是否符合
规定年限。
二、董事选举(含改选及补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三、董事长选举(含改选及补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四、董事有当然解任、应停止职务或应解聘时,是否依程序补选。
五、董事长有当然解任、应停止职务或应解聘时,是否依程序补选。
六、董事、董事长等登记事项有变更时,是否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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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每届任期为4年,连选得连任。第六届董事会于105年3月21日任期届满,故于105年1月8日广亚学校财团法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完成改选,符合年限规定(佐证:广亚学校财团法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纪录)。
二、 董事选举(含改选及补选)程序符合规定。
三、 现任董事长选举程序符合规定(佐证:广亚学校财团法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纪录)。
四、 董事有当然解任、应停止职务或应解聘时,依程序补选。
五、 董事长有当然解任、应停止职务或应解聘时,依程序补选。
六、 董事、董事长等登记事项有变更时,依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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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察人选举(含改选及补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二、监察人有当然解任、应停止职务或应解聘时,是否依程序补选。
三、监察人变更时,是否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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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校财团法人置监察人一人,任期4年。
二、 监察人有当然解任、应停止职务或应解聘时,依程序补选。
三、本校王朝荣监察人任期至107年1月10日,目前不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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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职权订定是否未逾私立学校法及相关行政命令规定范围。。
二、董事会议之召开是否符合规定。
三、董事出席是否亲自出席。
四、董事会之一般事项决议是否符合普通决议规定之表决权数。
五、董事会之重要事项决议是否符合特别决议规定之表决权数。
六、董事会议纪录之分送及保存是否符合规定。
七、董事执行职务有利益冲突之事项是否确实回避。
八、董事会、董事长、董事、监察人是否尊重校长,不干预校长行法令及契约赋予之职权。
九、董事长、董事、监察人是否未兼任本法人所设私立学校校长及校内其他行政职务。
十、董事长、董事、监察人及校长之配偶及三亲等以内血亲、姻亲,是否担任本法人所设私立学校承办总务、会计、人事事项之职务。
一、是否依限办理法人变更登记。
二、法人变更登记事项是否与事实相符。
三、本法人于办理财团法人设立或变更登记后,是否将法院发给之财团法人登记证书缮本,连同刊登法院公告之新闻纸,报本法人主管机关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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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财团法人董事会之职权订定遵循私立学校法及相关行政命令规定范围。
二、董事会议之召开均符规定(佐证:广亚学校财团法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纪录)。
三、董事均亲自出席(佐证:广亚学校财团法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签到纪录)。
四、董事会之一般事项决议符合决议规定之表决权数(佐证:广亚学校财团法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纪录)。
五、董事会之重要事项决议符合决议规定之表决权数。
六、董事会议纪录分送各董事及保存于学校文书组符合规定。
七、董事执行职务均能落实回避利益冲突。
八、董事会、董事长、董事、监察人非常尊重校长,不干预校长职权。
九、 董事长、董事、监察人均未兼任本法人所设私立学校校长及校内其他行政职务。
十、 董事长、董事、监察人及校长之配偶及三亲等以内血亲、姻亲,均未担任本法人所设私立学校承办总务、会计、人事事项之职务。
一、学校依规定办理法人变更登记。
二、法人变更登记事项与事实相符。
三、法人于办理财团法人设立或变更登记后,已将法院发给之财团法人登记证书缮本,连同刊登法院公告之新闻纸,报本法人主管机关备查(如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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