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亚学校财团法人育达科技大学内部控制委员会设置办法
中华民国105年10月5日105学年度第4次行政会议通过
中华民国105年10月17日育亚(秘)字第1050009149号令发布
中华民国 106年 9月 20日106学年度第 4次行政会议通过
中华民国 106年9月 26日育亚 (秘)字第 1060008588号令发布
第 一 条 广亚学校财团法人育达科技大学为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适时提供改进建议,设立内部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订定本办法。
第 二 条 本委员会任务如下:
一、审视各项业务之风险性及重要性,并确保其合宜性。
二、检讨强化内部控制作业。
三、研订内部控制点。
四、审议内部控制制度兴革建议与内容修订。
第 三 条 本委员会置委员若干人,由下列人员组成之:
一、主任委员:由校长兼任之。
二、当然委员:副校长、主任秘书、教务长、学务长、总务长、研发长、人事室主任、会计室主任、各学院院长、通识教育中心中心主任。
三、遴聘委员:由校长自各学院、通识教育中心专任教师中各遴聘一人担任。
本委员会置执行秘书,由主任秘书兼任之,议事业务由秘书室办理。
第 四 条 本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会议一次。但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开会时得邀请相关人员列席。
第 五 条 本委员会委员均为无给职。本会执行任务所需经费由执行秘书专案签报支应之。
第 六 条 本办法经行政会议通过,自发布日施行。